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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成大学教师“噩梦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时间:2017-11-13 17:36:56

      问题在于,在这一解释模式下,教师说不知情,学生大力揽责,教师就真能将自己“择”干净吗?他们真能完全置身事外吗?

      在与学生共同署名发表的学术作品抄袭事件中,绝大多数教师确实没有抄袭,能够清白,但由此得出学生“”了教师,或者教师因此可以免责的结论,也未免太经不起推敲了。

      首先当然是与责任对等的问题。根据我国学术界约定俗成的规矩,不管学术作品是如何出笼的,第一作者就意味着第一责任人,他们既然能享受到该作品发表后所带来的各种好处,相对应的,出了问题当然也应承担责任。

      因为按照惯例,在国内学术界,教师与学生共同署名发表的论文,在大多数情况下教师都署名为第一作者,确实,他们可能对论文没有任何贡献或者贡献甚微,但既然署名为第一作者,可以肯定的是,作品发表后,如果没有出事,教师自然可以拿着这些作品申报职称、课题、励等,如果作品不错,产生了影响,教师还由此还可以享受到作品带来的美誉。在这个时候,教师们一般绝不会说:“这都是学生的功劳,与我无关”。

      这样看来,不出力却能获得最大收益,这种不劳而获的行为本身就只能是一种“潜规则”,不符合学术规范。

      然而,一旦出事之后,教师却总喜欢用自己对作品无贡献为理由,想把自己择干净,实现完整切割。这就非常可笑了。有好处全得到,有坏事推干净,世界上哪有这样一本万利包赚不亏的好生意?

      在笔者看来,一旦出现类似的学术不端行为,教师们就想把自己“择”干净的做法也有失师德。俗话说,“教不严,师之惰”,即使问题不出在教师身上,他们在教书育人上的失职也是不言而喻的。

      而且,爱护学生本是我国的传统师德,不知师们考虑过没有,一出事就想方设法“择”干净自己,诿过于学生,那会将学生置于何种境地?如果让他们承担了全部责任,也就往往意味着失去学位、失去毕业证,甚至失去工作,有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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