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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来股份: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法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时间:2017-11-15 14:51:03

      的议案》、《关于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和《关于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等内容进行了调整,并对本次发行的《预案》进行了相应修订。

      5、2016 年 8 月 5 日,根据发行人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林峻、陶晓海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的议案》、《关于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等内容进行了调整,并对本次发行的《预案》进行了相应修订。

      根据发行人以上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和《预案》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57805311 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 23.64 元/股,若发行人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认购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2017 年 9 月 8 日,发行人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定以 2017 年 6 月 30 日股份总数 182795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

      于在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发行人完成了 2016 年性股票预留部分共计781000 股的授予登记,公司股份总数由 182795000 股变更为 183576000 股,发行人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按最新股本计算的 2017 年半年度权益方案为:以发行人现有股份总数 183576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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