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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考论文:探析我国财政风险的法律控制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时间:2019-03-12 07:33:18

      摘要:随着中国经济的日益发展,同时发展速度的相对放缓,中国的财政愈来愈受到了国内和国际的广大的学者专家的重视。其中最为重要的便是中国的财政的风险问题。对于中国存在财政风险这1命题,基本来说,没有人有。但是,对于财政风险的可控制性和控制的方式,争议颇多,笔者拟从自己的认识角度对此进行1定的阐述,尤以财政风险的法律控制为主。

      首先,如果能够长期保持财政收支平衡,则财政是可持续的,换言之就是没有财政危机;其次,尽管在相当长时期内不能实现财政收支平衡,但能够通过发行国债为财政赤字融资,则依然可以是可持续的。最后,如果在经济中存在这样1种机制,当财政脱离平衡状态之后,经济变量之间的相互作用可以使财政恢复或趋于恢复平衡,则的财政状态仍可定义为稳定可持续的。

      在中国,就目前看来,正在试图通过发行国债为财政赤字融资,以达到财政危机的解决。因此,国债构成了财政赤字的组成部分。但,应当指出的是,国债并没有充分反映的实际负债规模和财政风险水平。

      这是因为,1般来说,债务分为4大类型,不单有国债这样的显性直接负债,还有隐性直接负债,显性或有负债,隐性或有负债。平时关注的债务是第1类,显性的直接债务,其他3部分基本不大关注,也没有列入的正式财政报告里。中国实际负债规模大于公布的国债数。

      第1、粮食经营亏损挂账。从国家权威机构获得的数据表明,由于粮食过剩,国家财政用于粮食保管费用、利息和价差亏损补贴(移库、陈化粮抛售、军供)等方面的支出不断上升,负担沉重。

      在中国,所有的隐性财政风险中,金融业所占的比重最大,问题也最严重。1999年从4大国有商业银行剥离给4大资产管理公司的不良资产有1.4万亿,按70%的损失率来算,大概会损失1万亿。这是个相当惊人的数字。

      企业方面的或有债务,同样可能成为的隐性债务。1998年有关部门(银行、国有资产管理局等)的抽样调查,曾得出当时国有企业“3分之1不亏或赢利、3分之1明亏、3分之1潜亏”的基本判断,这说明国有企业潜亏的问题不可忽视,财政在经济动态发展中可能或多或少要为之承担1定的责任。

      在养老金这1块,由国家体改部门与国外保险机构联合进行的1项课题研究估测,近年我国养老金隐性债务累积规模,即使是按相关因素的中值来计算,也要高达37000亿元人民币左右。当然,这是1种或有债务,并非马上产生偿债压力,但其间社保体制因素变动的效应,可能是难以全面估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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