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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大学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位论文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时间:2019-05-01 20:39:36

      【MBA中国网讯】为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质量。按照内工大 研院字[2018]14号《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MBA教育中心决定对拟参加2019年6月学位论文答辩的MBA和项目管理领域工程硕士开展学位论文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二、所有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需严格按照学术规范和论文格式要求撰写论文,已通过上学期中期考核,完成学位论文初稿并经导师审查同意后,方可进入环节。

      三、学位论文工作由导师负责组织。专家不少于2名,应具有相应学科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且至少有1名硕士生导师,学生本人导师不得担任该生的专家。

      四、专家应本着高度负责、科学严谨、客观的原则,从论文选题、文献综述、论文创新性、论文写作等方面认真审核,严格把关论文质量,并填写《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意见表》(见附件)

      五、学生导师收齐《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意见表》后将纸质版“意见表”于2019年3月29日17:00前交至MBA教育中心201办公室。

      (一)专家一致认为学位论文达到学位要求,并“同意申请答辩”,可进入MBA教育中心稍后组织的正式答辩申请;

      (二)若专家提出“修改后申请答辩”意见,申请人须根据专家的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论文经导师确认后可进入MBA教育中心稍后组织的正式答辩申请;

      (三)若有一位专家提出“不同意申请答辩”意见,申请人须认改学位论文,修改后的论文经导师确认后,由MBA教育中心做出重新或同意申请答辩的决定;

      七、未参加本学期学位论文工作或未通过此次论文者,不具备2019年6月的答辩申请资格。梦见包被偷

       文章来源于850游戏博贝棋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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