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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大学博士生称本科论文遭指导老师剽窃并公开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时间:2018-12-08 15:12:08

      “在苏州大学这样的研究教学型大学,有部分老师将自己正在做甚至已经做好的,让学生自行证明其中比较容易的部分或者做一些简单的计算,虽然这些结果可以不加说明写进论文,但是没有谁会把它当作学生自己的。相反,学生如果要把本科学位论文单独发表,必须取得导师的同意。”恽自求补充道。

      目前戈鋆已经分别向苏大数院和厦大数院反映了这一事件。他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厦大的态度是相对比较客观的,校长给了我鼓励,也没有老师给我压力让我不要追究。我本人很不希望苏大数院的名誉受损,所以我真是希望他们能调查此事。”

      苏大数院院长曹永罗教授在回复中国青年报记者关于此事的采访时称:“到目前为止,我对于事件的全貌还没有完全了解,相关的论文,我还没有完全理解,不便发表相关评论。”数院办公室工作人员也告诉记者,目前尚不清楚学校是否准备对此进行调查。

      支持戈鋆的网友称,“引用了别人的工作没有注明出处,这就属于剽窃。正当的做法应当是将该学生注明是作者,并且在文中明确写出他的贡献”。

      支持恽自求的网友则表示,戈鋆是“专门找事”,因为“最初的观点确实是导师的,研究方向和内容是导师给的”。

      中国青年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多位数学科学领域的专家学者,他们均表示,判定剽窃与否,此事难有。而论文署名问题也一直是高校及研究机构的一个普遍性问题,复杂且难规范。

      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数字化学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师彭翕成说:“数学剽窃比文科难以界定一些。不是对比文字相似就行。科研论文最重要的是想法,谁提出关键的想法,就是该论文最核心的作者。如果论文的想法和证明思都是恽自求教授提出,确实不应该算剽窃。”

      “但很显然,戈鋆在论文的完成过程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至于发挥了多少作用,作为外人也不知晓),从戈鋆的本科论文来看,他做的工作还是不小的。文章若发表,他应该有署名权。除非恽自求教授能证明当初的本科论文,戈鋆毫无贡献,否则,恽自求教授这样做属于学术不端行为。”彭翕成补充道。

      “学生有贡献,感谢还是应该的。”在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应用数学专业博导马尽文教授看来,从107种减少到22种,学生的工作做在前面,对老师后面的工作有很大影响,如果老师在论文中使用了学生的工作,却一点都不表示感谢,确实不太好,不够规范。

      马尽文还表示,导师使用学生的论文是合理的,但学生确实做了贡献时,论文中应当予以体现。“虽然导师曾指导学生完成论文,但指导不能代替全部工作,至少学生的贡献是不能忽略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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