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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文:浅析网络媒介素养和道德法律的缺失与规范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时间:2018-12-12 11:19:04

      【摘要】:随着网络建设进程的突飞猛进,网络在中国的普及程度也日益提高。这使得网络在信息的速度上更加的迅即化,对象更加大众化,网络力量也因此变得非常强大。所谓“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在信息来源鱼龙混杂的时代,各种网络事件更是此起彼伏、接踵而至,因此,提高的网络媒介素养和加强网络的法律道德建设显得尤为紧迫。

      媒介素养是指身处信息时代的人们在具备读写能力的同时,所掌握的认知、解读各种信息的能力。现代人不仅要具备听说读写能力,还要拥有解读、电影、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信息的能力。即拥有对各种来源信息的认知、反馈、取舍、质疑、提问和制作的能力,以及对身边新近发生事件的和判断能力。而网络媒介素养指的是在网络中的这些能力以及网络媒介自身的素养。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人类真正进入了信息时代。中国近年来的信息技术的发展更是日新月异,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公布了第二十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统计调查报告,截至2007年6月,中国网民人数已经达到1.62亿,仅次于美国2.11亿的网民规模,位居世界第二。网民人数比2006年年末新增了2500万,与2006年同期相比,网民数一年内增加了3900万人①。

      网络在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许多突出的问题,由于各种原因,我国的国民普遍不具备基本的传媒素养,缺乏的信息分析判断能力而习惯于被动接受媒介提供的一切。因此,惯性地接受信息,听风就是雨成了国民们的普遍行为。但这决不仅仅是中国人的文化水平造成的。据第十五次CNNIC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调查结果显示,网民中受教育程度为高中(中专)的比例最高,占到29.3%,其次是本科(27.6%)和大专(27.0%)。这也就是说,不存在文化素质低下导致网络道德缺失和语言。大家都可以认识得到自己发言的不道德和倾向,但是还是这样去做了。这说明素养、媒介素养以及网络媒介素养教育在中国显得有些苍白。

      中国传媒大学国际学院媒介素养研究课题小组曾做过一次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为我国国民还急需传媒素养教育。而集、电视、报刊等优势于一身的网络媒介素养教育更成为媒介教育的重点和趋势。

      2002年,陕西报道了延安市“夫妻在家中看‘黄碟’”事件,宝塔万花山的4名,以群众举报有人看“黄碟”为由进入张某家检查。并作出了一些机关的不正确的做法,由于该事件本身的性质,该报道通过网络迅速地开,炒得沸沸扬扬在全社会引起巨大反响。同时,网络也逐步跟进,在作出专题评论的基础上还深入调查、实行滚动,各大也互相转载,短时间内这一事件就为全国人民所知。成为人们饭余茶后的谈资,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网络新闻报道受众面广,具有很强的时效性,信息发布迅速快捷,能进行动态、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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