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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南交大一本科生学术论文涉抄袭曾因学术作假被同学举报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时间:2019-05-17 03:38:16

      随后,澎湃新闻记者从中国知网和万方数据上获取了上述两篇论文。一篇是以西南交通大学建筑与设计学院2013级本科生李鑫雨为第一作者的、题目为《成都市建筑垃圾减排及资源化利用的阻碍性因素研究》的论文(以下简称“李鑫雨论文”),另一篇是西南交通大学2011级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硕士毕业生陈天杰的硕士学位论文《成都市建筑垃圾减排及资源化利用研究》。

      从时间上来看,陈天杰论文完成时间是2014年5月,李鑫雨论文发表在建材行业期刊《建材发展导向》2015年第18期上,由于《建材发展导向》是半月刊,其发表时间是2015年9月下半月,另外根据李鑫雨论文提到的一篇参考文献《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相关问题分析》是于2014年7月发表的,可推测李鑫雨论文的完成时间要晚于2014年7月,也即晚于陈天杰论文的完成时间。

      澎湃新闻对比发现,李鑫雨论文与陈天杰论文第3章“成都市建筑垃圾管理现状”的第3小节“成都市建筑垃圾减排及资源化利用的阻碍性因素”,从题目到内容近乎只字不差。

      12月11日下午,澎湃新闻致电西南交通大学建筑与设计学院学生处。该处一名负责人仅表示李鑫雨还未毕业,对其学术论文抄袭一事并未做明确。

      陈天杰论文正文共分为六章,其中第3章是围绕成都市建筑垃圾管理现状进行分析研究。第3章又分为3个节,分别是“成都市概况描述”、“成都市建筑垃圾相关法规发展历程”、“成都市建筑垃圾减排及资源化利用的阻碍性因素”。

      从标题上看,陈天杰论文的“成都市建筑垃圾减排及资源化利用的阻碍性因素”小节设置了3个小标题,分别是“上的阻碍”、“技术上的阻碍”和“市场上的阻碍”。

      李鑫雨论文也整体分为3个小标题,同样是“上的阻碍”、“技术上的阻碍”和“市场上的阻碍”。

      再从具体内容上看,陈天杰论文在“上的阻碍”小节的第一段中写道:“首先在我国的大下,我国还没有一部关于建筑垃圾减排和资源化利用方面的法律、法规文件。《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中虽明确要求了生产者要进行清洁生产,但这些仅是一种原则上的要求,并没有一些实质性的与处罚要求。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则主要着重于运输控制和去向控制。其次成都市市颁布的《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条例》中只明确了排放许可、运输许可与消纳管理,虽然其提及了减排和综合利用,但只是号召。其并未明确提出企业关于单位建筑面积允许排放多少建筑垃圾;也并未体现建立建筑垃圾管理的定量指标,如建筑垃圾对城市的影响指标,建筑垃圾的产生量指标等,这些法律法规的空白给具体的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再者,成都市制定的几部相关法规基本都是从市场秩序和市容卫生的角度去考虑的,并未真正的重视建筑垃圾变废为宝的潜力,这样的出发点就导致法规内容与‘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旨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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