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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特殊岗位人员公告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时间:2019-09-09 01:16:57

      义乌人事考试网2019年09月07日讯: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高职院校,系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院址位于杭州萧山区学知151号。

      因我院上虞校区人才储备及专业建设需要,本次招聘的人员需服从后续萧山校区和上虞校区间的工作调配安排。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19年12月31日前。

      对思想素质和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我院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1、应聘人员应于2019年9月9日起至2019年9月20日期间,在网址()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注册应填写个人真实信息,应聘相应岗位,并上传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明等,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我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结果并在学院外网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一般专业技术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原则上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专业带头人岗位不受最低开考比例。

      3、应聘资格的确认。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我院将在学院外网公布有关安排,并发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准考证号。

      特殊岗位考试采用面试方式,一般采用试讲、面谈等形式进行,对应聘人员的教学水平、专业基础、业务能力进行测评,结合提供的科研材料,给出综合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分,从高至低以1:1比例确定入围名单。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招聘岗位还涉及职称、职业资格、面貌等条件的,审验相关原件或佐证材料;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一般要求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应聘资格。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总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评定)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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