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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届世界佛教论坛论文选编 豆格才让:论佛教十善法对藏民族道德思想的影响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时间:2018-12-12 11:18:55

      其中最著名的历史事件是松赞干布佛教教义和价值体系,用亲自制定的“十善法”作为和完善吐蕃社会道德价值体系的理论依据 ,制定了《神教十善法》把善和诚信为基础的“教法”变为“人法”,加强对人的言和行的约束,但由于《神教十善法》侧重于人们的思想和言行,是一种性的行为规范,适应和解决不了吐蕃社会发展和各种矛盾。

      为了建设一个佛教理想的道德性社会,松赞干布国一步制定和颁布了“敬信三宝,求修,报父母恩,有德,敬贵重老,利济乡邻,直心小心,意深亲友,追踪上流、远瞩,饮食有节、货才安分,追认旧恩,及时偿债、秤斗无欺,慎戒嫉妒,不听、自持主见,温语寡言,担当重任、度量宽宏等内容的《人教十六净法》 ,对人们从敬仰佛法、、崇尚孝道、慈善诚信、尊重知识、积极上进、勤俭节约、知恩报恩、买卖公平、担当责任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或标准,规范社会生活,加强社会道德建设。

      从此,佛教的十善法思想或完全融入藏族社会,成为主流价值观和道德规范,同时在历史的长河中藏族传统诚信思想的产生、发展和完善的重要源泉和动力。

      松赞干布为巩固吐蕃,以“徳礼为政教之本,刑法为政教之用”,即位执政之后,派学者吞弥桑布扎依据印度文体文法创造了藏文,迎请高僧翻译和佛教教义,在佛教“十善法”或“十善戒”的基础上制定了《正教十善法》:

      试图借用佛教的核心价值“善”,建立吐蕃社会核心价值观和价值体系,将佛教根本“十善法”直接为“人法”,诞生了吐蕃王朝初期的首部成文法,吐蕃社会完成了从部落联盟到国家的过度。

      松赞干布用“十善法”作为和完善吐蕃社会价值体系的理论依据,提高“正教十善法”的神圣性,加强新建帝国臣民的约束,统一人们的意志,但旧的习俗和苯教主导形成的社会价值体系和价值观依然坚强如故,两种教之间和之间的斗争成为新旧价值观的斗争,佛教主要停留在王室和层面,社会层面格局和基价值观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

      “正教十善法”作为法律并不完善,它没有契约、婚姻家庭、财产分割与继承等方面的社会内容,很难起到规范人们行为和保持社会秩序的作用,为此,松赞干布下决心再次制定颁发了要求人们敬事佛法、修身养生、崇尚孝道、慈善、尊重知识、积极进精、勤俭节约、知恩报恩、取财有道等更加接近社会生活的道德规范和价值取向标志“人教十六净法”。

      为了更好地管理吐蕃社会,松赞干布的后代赞普们陆续制定和颁布了借鉴古印度和唐朝法律,更加严格的《法律二十条》、《六六》即“三十六制”等法律,形成了对后世影响巨大的“吐蕃三律”。“由此确立了机构、设置职级、制定行政、调整内部秩序、建立民事诉讼条规,建构一个比较完备的由国家行规—民法—教法组成的封建制社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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