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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报 马法院两篇案例入选长三角地区第一批典型案例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时间:2020-06-02 22:45:28

      【典型意义】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婚庆服务受影响无法正常经营,导致大量庆典服务合同需要延期或解除。本案中,涉案婚庆公司系长三角地区知名婚庆企业,具有多店,疫情对其影响较大。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利益衡平原则,既依法平等各方当事人的权益,又积极引导当事人调解协商、互谅互让、共担风险、共渡等原则,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本案中,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要求婚庆公司提供婚庆婚宴的关联合同、提供实际损失清单;在综合考虑企业损失和风险共担的情况下,就退款比例给出调解意见;双方当事人对于法院的调解方案予以认可,达成调解协议。该案的妥善解决,也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消保委处理此类纠纷提供了参考。

      【案情简介】2017年至2019年期间,南京A设备厂与青岛B公司签订多份产品购销合同,后双方因货款给付、设备质量等问题产生纠纷。2020年1月,南京A设备厂将青岛B公司诉至法院。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受理案件后,了解到被告系一家专给全国的消毒液生产企业提供生产设备的厂家,合作的消毒液厂家有300余家,是当地防疫物资生产重点扶持保障对象。

      为尽快审结该起合同纠纷,促进防疫物资生产,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法院借助微信平台开展线上调解。经调查,原、被告系长期合作关系,原告是被告所需的消毒液生产设备的主要供货商之一。疫情防控期间,被告生产任务繁重,亟需供货商提供30套消毒液生产设备扩大产能,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承办及时调整调解思,为双方合作牵线搭桥,以促成两家公司达成继续合作意向为基础拟定调解方案。最终原告同意适当减少货款,被告遂将货款一次性汇至原告账户,原告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纠纷化解。诉讼结束后,承办进一步回访,督促原、被告双方成功签订了30套消毒液生产设备合同。

      【典型意义】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小民营企业生产经营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和资金周转压力。在处理涉疫情合同纠纷案件时,需要遵循公平、利益平衡等基本原则,与情理相结合的方式,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本案中,法院加强调解释法工作,提高办案效率,通过线上调解方式快速处理,确保了涉诉期间消毒液设备生产企业正常经营。在得知被告亟需设备扩大产能时,法院积极为原告争取订单,既促成了消毒液设备生产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与之合作的消毒液厂家产能,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疫情高发期消毒液供应不足的状况;也为受疫情影响的本地企业创造合作机会,促成本地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帮助本地中小企业渡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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